廉政时评
推动基层监督与基层治理相贯通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基层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把纪检监察同对基层巡察结合起来、同各方面监督统筹起来,用科技手段加强监督,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学习《习近平关于基层工作方法论述摘编》和《习近平关于基层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学习读本》,要立足职能职责,找准基层监督与基层治理的结合点、发力点,以有效监督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基层监督是基层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党的执政根基稳固。党的各项惠民政策、民生项目、资金补贴,最终都要依靠基层组织落地落实。小微权力看似微小,却直面群众,权力运行一旦失管失范,极易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强化基层监督,就要紧盯村级“三资”管理、惠民补贴发放、项目建设、低保救助等重点领域,实行全过程监督,及时纠治权力运行中的偏差。只有把监督嵌入基层治理各环节,督促补短板、堵漏洞,才能破解基层治理中的顽瘴痼疾,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履行好纪检监察专责监督。针对基层“熟人社会”人情干扰、监督力量薄弱、执纪偏软等突出短板,要持续优化基层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市、县级纪委副书记易地交流,常态化推行片区协作、交叉检查、联合办案等监督模式,打破地域壁垒和人情羁绊。聚焦基层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位,开展常态化、嵌入式、精准化监督,变“事后处置”为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基层履职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统筹减负和赋能,让广大基层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精力抓落实。
统筹各方力量,增强监督合力。基层点多线长面广,加强基层监督,需要各方责任主体积极履职,形成基层监督“一盘棋”工作格局。要坚持系统观念,构建党组织全面监督、纪检监察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各类监督协同配合的基层监督责任体系。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加强对基层监督的统筹谋划、组织领导、部署推动、检查落实,把责任贯到底、压力传到位。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基层贯彻执行本部门本系统本领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派驻、巡察、审计、财会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成果共用的联动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结合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深化攻坚治理重复举报,开展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将群众意见充分吸收进整治成效评价中,营造群众主动监督、依法监督的良好环境。
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特别是市县党委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常态化地抓,让老百姓可感可及。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与各方面一道,强力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等全国性整治项目和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真正把群众急难愁盼当作自己的事来办,让老百姓更加有形有感地体会到总书记亲、共产党好。要系统抓整治,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有影响有分量的案件,严惩“蝇贪蚁腐”,推动解决制度缺失、监管缺位等问题。整治工作要请群众参与,推动党务政务公开,整治成效要由群众评判。
做实监督成果转化,实现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监督发现问题是前提,整改治理、固本清源才是最终目标。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进督促、跟踪问效,形成监督、办案、整改、治理的闭环机制,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坚持靶向纠治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对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即时纠偏,对反复出现、多发频发的共性问题、行业性问题深挖根源,由个案剖析向类案分析拓展,剖析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和治理短板,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常态长效机制。科技赋能提升监督质效,建设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推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通过以监督促整改、以整改补短板、以制度固成效,真正把监督成效转化为完善基层治理、化解基层风险、保障民生福祉的治理效能。
基层监督与基层治理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监督保障治理,治理深化监督。新征程上,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基层工作规律,健全基层监督体系,靶向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破解基层监督难点堵点,充分释放群众监督效能,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琰)